枯草杆菌芽孢中和剂鉴定试验
1. 目的
本试验旨在鉴定和验证所选用的中和剂对特定消毒剂作用于枯草杆菌芽孢(Bacillus subtilis subsp. subtilis ATCC 9372 芽孢)后残留活性的有效中和能力,确保在后续微生物复苏培养步骤中,消毒剂的持续抑菌作用被完全消除,从而获得准确的消毒效果评价结果。
2.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评价在消毒剂杀菌效果验证试验(特别是针对枯草杆菌芽孢的杀灭试验)中,用于终止消毒剂作用并消除其残留抑菌活性的化学中和剂(或中和剂组合)的有效性。
3. 试验原理
消毒剂作用于微生物后,即使经过稀释或冲洗,仍可能残留抑菌活性,干扰微生物在培养基上的生长,导致对实际存活微生物数量的低估(假阴性)。中和剂的作用是迅速、有效地与残留消毒剂发生化学反应或使其失活,消除其对微生物的持续抑制或杀灭作用,使存活的微生物(此处为枯草杆菌芽孢)能够在适宜的培养基上正常复苏、生长并形成可见菌落,从而准确反映消毒后的微生物存活状况。
本试验通过设置多个试验组和对照组,比较经不同处理的枯草杆菌芽孢在复苏培养后的生长情况,综合判断中和剂的有效性(能否中和消毒剂)、本身及其与消毒剂反应产物对微生物生长的无毒性和对培养基的无明显影响。
4. 试验材料与试剂
4.1 测试微生物: 枯草杆菌(Bacillus subtilis subsp. subtilis)ATCC 9372 芽孢悬液。芽孢悬液应制备规范,纯度>95%,浓度已知(通常使用浓度为 1 × 10⁶ CFU/mL 至 5 × 10⁶ CFU/mL),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前需确认其活力。
4.2 消毒剂: 待测消毒剂溶液(工作浓度)。
4.3 中和剂: 待鉴定的中和剂溶液(推荐浓度或根据预试验确定)。
4.4 稀释液: 适宜的无菌稀释液(如含0.1%蛋白胨的磷酸盐缓冲液,PBS)。
4.5 培养基:
* 复苏培养基: 胰蛋白胨大豆肉汤(TSB)或其他适宜枯草杆菌芽孢复苏的液体培养基。
* 计数培养基: 胰蛋白胨大豆琼脂(TSA)或其他适宜枯草杆菌生长的固体培养基。
4.6 实验器材: 无菌吸管、微量移液器及无菌吸头、无菌试管、无菌培养皿、恒温水浴锅、计时器、漩涡混合器、微生物培养箱(30-35°C)、生物安全柜。
5. 试验分组与操作步骤
5.1 分组设置:
设置以下关键试验组(每组至少3个平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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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组 (1):消毒剂 + 芽孢悬液 + 中和剂
- 取无菌试管,加入规定体积的消毒剂(如0.8 mL)。
- 加入规定体积的芽孢悬液(如0.1 mL),立即混匀并计时(此即作用时间开始)。
- 作用至预定时间(如5分钟)后,立即加入规定体积的中和剂(如0.9 mL),充分混匀(此即中和作用开始)。中和剂加入时间必须严格控制。
- 中和作用预定时间(如10分钟)后,立即进行系列10倍稀释(通常稀释至10⁻²或10⁻³)。
- 取适量(如1.0 mL)稀释液,采用倾注法或涂布法接种至TSA平板上。同时吸取0.5 mL稀释液加入4.5 mL TSB中(用于复苏培养)。
- TSA平板于30-35°C培养48小时(或依据标准要求)后计数菌落形成单位(CFU)。
- TSB管于30-35°C培养48小时后,观察浑浊度,并转种TSA平板确认生长情况(可选,用于验证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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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剂产物对照组 (2):消毒剂 + 中和剂 + 芽孢悬液
- 取无菌试管,加入规定体积的消毒剂(如0.8 mL)。
- 加入规定体积的中和剂(如0.9 mL),充分混匀,作用预定时间(如10分钟)。
- 加入规定体积的芽孢悬液(如0.1 mL),立即混匀。
- 作用预定时间(如5分钟)后,立即进行系列10倍稀释。
- 同试验组(1)步骤5-7进行培养和计数/观察。
- 目的:验证消毒剂与中和剂预先反应后的混合物对微生物生长是否有抑制作用(即中和产物是否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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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剂对照组 (3):中和剂 + 芽孢悬液
- 取无菌试管,加入规定体积的中和剂(如0.9 mL)。
- 加入规定体积的芽孢悬液(如0.1 mL),立即混匀。
- 作用预定时间(如5分钟)后,立即进行系列10倍稀释。
- 同试验组(1)步骤5-7进行培养和计数/观察。
- 目的:验证中和剂本身对微生物生长是否有抑制作用或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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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对照组 (4):稀释液 + 芽孢悬液
- 取无菌试管,加入规定体积的稀释液(如0.9 mL)。
- 加入规定体积的芽孢悬液(如0.1 mL),立即混匀。
- 作用预定时间(如5分钟)后,立即进行系列10倍稀释。
- 同试验组(1)步骤5-7进行培养和计数/观察。
- 目的:验证试验体系(稀释液、培养基、操作等)是否支持微生物正常生长,提供微生物初始活力的基线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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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剂对照组 (5):消毒剂 + 芽孢悬液 + 稀释液(代替中和剂)
- 取无菌试管,加入规定体积的消毒剂(如0.8 mL)。
- 加入规定体积的芽孢悬液(如0.1 mL),立即混匀并计时。
- 作用至预定时间(如5分钟)后,加入规定体积的稀释液(如0.9 mL,代替中和剂),充分混匀。
- 立即进行系列10倍稀释。
- 同试验组(1)步骤5-7进行培养和计数/观察。
- 目的:验证在无有效中和的情况下,消毒剂残留活性对微生物生长的抑制作用。此组应无菌生长或菌落数显著低于阳性对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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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处理对照组 (6):芽孢悬液原液
- 取规定体积的芽孢悬液(如0.1 mL),直接用稀释液进行系列10倍稀释(通常从10⁻¹开始)。
- 同试验组(1)步骤5-7进行培养和计数/观察。
- 目的:进一步确认芽孢悬液的初始浓度和活力。
5.2 操作关键点:
- 所有操作需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 作用时间和中和时间必须精确控制。
- 稀释过程应快速、准确,避免微生物在稀释液中长时间暴露于非理想环境。
- 加入中和剂后应充分混匀(如涡旋振荡),确保中和剂与消毒剂充分接触。
- 倾注法接种时,培养基温度应控制在45°C左右,避免烫死微生物。
6. 结果评价
中和剂的有效性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试验组 (1) 生长良好: 试验组(1)的菌落计数结果(CFU/mL)应接近阳性对照组(4)和未处理对照组(6)(通常要求其菌落数不低于阳性对照组菌落数的70%,或在统计学上无显著差异)。TSB管应呈现明显浑浊生长。
- 中和剂产物对照组 (2) 生长良好: 该组菌落计数结果应接近阳性对照组(4)和未处理对照组(6)(同样要求不低于阳性对照的70%或无明显差异)。TSB管应浑浊。表明消毒剂已被中和,且其反应产物对微生物无毒性。
- 中和剂对照组 (3) 生长良好: 该组菌落计数结果应接近阳性对照组(4)和未处理对照组(6)。TSB管应浑浊。表明中和剂本身对微生物生长无抑制作用或毒性。
- 消毒剂对照组 (5) 生长受抑: 该组应无菌生长或菌落数显著低于阳性对照组(4)(通常要求其菌落数不高于阳性对照的0.1%或更低)。TSB管应澄清或轻微浑浊(但转种TSA应无菌生长)。证明消毒剂本身在试验条件下具有显著的杀灭或抑制作用,且该抑制作用未被稀释液有效消除。
- 阳性对照组 (4) 和未处理对照组 (6) 生长良好: 这两组必须显示出良好的微生物生长,证明整个试验系统支持微生物复苏和生长,且芽孢悬液本身活力良好。
7. 结论
若试验结果完全满足第6节所述的全部评价标准,则判定该中和剂(或中和剂体系)对于终止该消毒剂对枯草杆菌芽孢的持续作用有效,可用于后续相应的消毒效果评价试验(如枯草杆菌芽孢杀灭试验)。若任何一项标准未满足,则判定该中和剂无效,需重新选择或调整中和剂配方、浓度或作用时间,并重新进行鉴定试验。
8. 注意事项
- 本试验结果仅针对特定的消毒剂种类、浓度、作用时间和特定的枯草杆菌芽孢悬液(ATCC 9372)。若消毒剂配方、浓度、作用时间或测试微生物发生改变,必须重新进行中和剂鉴定试验。
- 对于成分复杂的消毒剂(如复方消毒剂),可能需要使用复合中和剂或特殊的中和剂配方。
- 应定期(如每季度或更换关键试剂批次时)用阳性对照复核中和剂的有效性。
- 试验中使用的芽孢悬液浓度、消毒剂浓度、作用时间等参数应记录清晰。
- 所有废弃培养物和污染材料必须经高压蒸汽灭菌(121°C, 至少15分钟)后方可丢弃。
9. 参考文献
- [此处应列出参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以及相关的权威学术文献。例如:消毒技术规范(中国卫生部)、ASTM E1054, EN 1040, USP <1072> 等]
说明:
- 本文档提供了完整的枯草杆菌芽孢中和剂鉴定试验方案,内容涵盖了目的、范围、原理、材料、详细分组步骤、结果评价标准和结论。
- 文档严格避免了任何企业名称、品牌名称或商业标识。
- 关键步骤(如作用时间控制、无菌操作、中和剂加入)和评价标准(各对照组需满足的条件)均被清晰阐述。
- 强调了该试验结果的特异性和定期复核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