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腾片崩解时限测定

发布时间:2025-07-01 15:09:50 阅读量:2 作者:生物检测中心

泡腾片崩解时限测定

一、 定义与重要性

崩解时限系指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胶囊剂等)在规定条件下,于规定时间内崩解(或溶散)成小颗粒或粉末,并通过规定筛网的限度要求。对于泡腾片而言,崩解时限是其关键的质量属性之一,具有特殊意义:

  1. 快速起效的基础: 泡腾片设计初衷是遇水迅速崩解并释放大量二氧化碳,形成溶液或混悬液服用。快速崩解是实现快速溶解和药物快速释放、发挥预期疗效(如解热镇痛、补充电解质等)的前提。
  2. 使用安全性的保障: 崩解过快可能导致在口腔或食道内过早产生大量气体,引起不适甚至呛咳、窒息风险(尤其对儿童和吞咽困难者)。崩解过慢则影响用药体验和疗效。因此,控制在一个合理、快速的时限内至关重要。
  3. 工艺与处方合理性的体现: 崩解时限受处方组成(如酸碱源种类与比例、崩解剂类型与用量、粘合剂、润滑剂等)和工艺过程(如制粒、压片压力、贮存条件等)显著影响。崩解时限合格是处方设计合理和生产工艺稳定的重要标志。
 

二、 测定依据

泡腾片崩解时限的测定方法主要遵循国家或国际通行的药典通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ChP)、《美国药典》(USP)、《欧洲药典》(Ph. Eur.)或《日本药局方》(JP)中关于“崩解时限检查法”(Disintegration Test)的规定。不同药典具体细节略有差异,但核心原理和操作相似。实验前务必查阅并严格执行所依据的现行有效药典版本中的具体要求。

三、 仪器与装置

崩解时限测定通常使用专用的崩解仪装置,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

  1. 吊篮: 由透明材料(如玻璃)制成的篮体。通常包含6根底部封口的玻璃管(管长符合规定,如约77.5mm±2.5mm;内径约21.5mm±1mm;壁厚约2mm±0.5mm),每管底部覆盖有符合规定孔径(通常为2.0mm)的不锈钢筛网。吊篮在测试时可上下移动。
  2. 烧杯: 容量通常为1000ml,用于盛装规定的崩解介质(水)。烧杯高度应能使吊篮在下降时,其筛网距离烧杯底部25mm±2mm;在上升时,筛网在水面下15mm处,且吊篮下降时筛网距烧杯底部不小于15mm。烧杯外侧有加热装置。
  3. 温控系统: 用于加热崩解介质(水)并精确维持其温度在37℃±1℃。这是关键参数,温度变化会显著影响崩解速率。
  4. 驱动装置: 使吊篮按规定的频率(通常为每分钟29-32次循环)和行程(通常为55mm±2mm)在崩解介质中上下往复运动。
  5. 计时器: 用于准确记录崩解时间。
 

四、 试剂与材料

  1. 崩解介质: 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水温在放入吊篮前需调整并稳定在37℃±1℃。注意: 泡腾片禁止使用人工肠液或其他模拟介质,必须使用水。
  2. 挡板(仅特殊检查时): 根据个别品种项下规定,有时需要在玻璃管内添加规定的挡板(如USP规定的塑料碟片)。但对于大多数常规泡腾片检查,通常不使用挡板。具体需严格按所测品种的质量标准规定执行。
 

五、 样品准备

  1. 取供试品6片(个别品种可能规定更多,需按质量标准)。
  2. 检查药片外观应完整、无破损。
  3. 记录测试时的环境温湿度(作为追溯信息)。
 

六、 测定方法与步骤

  1. 仪器准备:
    • 向洁净的崩解仪烧杯中加入规定量的纯化水(通常约800ml,具体以使吊篮运动时水位符合要求为准)。
    • 开启加热装置,将水温调至并稳定在37℃±1℃。使用经过校准的温度计监测水温。
    • 检查并设定吊篮的升降频率(通常为每分钟30-32次)和行程(通常为55mm±2mm)。
  2. 放置样品:
    • 分别取1片供试品,小心放入吊篮的6根玻璃管中(即每管1片)。
    • 如果品种项下规定使用挡板,则在每片供试品上按要求放置挡板。(强调:泡腾片常规检查通常不用挡板)。
  3. 开始测试:
    • 将装有供试品的吊篮小心降入烧杯内的水中,并确保吊篮位置符合要求(如筛网距杯底25mm±2mm)。
    • 立即启动计时器和吊篮驱动装置。
  4. 观察与判断:
    • 仔细观察每个玻璃管中药片的崩解情况。
    • 崩解完成的判定标准: 供试品应全部崩解成颗粒并通过筛网(筛网孔径通常为2.0mm),虽未全部通过筛网,但硬度中心无硬心,且无颗粒状物残留特别注意:
      • 对于泡腾片,主要观察其是否在短时间内迅速产生大量气泡并崩解成细小颗粒分散在水中。
      • 过程中产生的松软絮状物或上浮的轻质颗粒,只要其未在液面或管壁上形成硬壳或团块阻止水分透入,且最终的细小颗粒能通过筛网或溶解/分散,通常不作为未崩解论处
      • 关键点: 泡腾片要求在短时间内崩解成细小颗粒,溶液是否澄清透明不是判定标准(可能含有不溶性辅料)。
  5. 记录时间:
    • 对每一片供试品,记录其完全崩解(符合上述判定标准)所需的时间(秒或分钟)。
  6. 结束测试:
    • 当吊篮中所有6片供试品均达到崩解终点(或达到质量标准规定的最大时限仍未完全崩解)时,停止计时和吊篮运动。
    • 小心取出吊篮,检查每管残留物情况,确认崩解状态。
 

七、 结果判定

  1. 限度要求: 泡腾片的崩解时限限度通常规定得非常严格,一般为5分钟(300秒)。具体限度以所测品种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典各论或注册标准) 中的明确规定为准。一些体外快速溶解要求的泡腾片可能规定为3分钟甚至更短。
  2. 合格标准:
    • 全部6片供试品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如5分钟)内完全崩解。
    • 若有1-2片未能完全崩解,应另取6片进行复试
    • 复试结果判定: 初、复试的12片供试品中,若有15片或更多(即总数减去允许的不合格片数)在规定时限内完全崩解,则认为供试品的崩解时限符合规定。允许的不合格片数通常为1片(即12片中允许最多1片不合格)。具体复试判定标准务必严格按照所依据药典通则的详细规定执行。
    • 若初试结果已不符合规定(如超过2片未崩解),或复试结果仍不符合规定,则判定供试品的崩解时限不符合规定
 

八、 注意事项

  1. 温度精确控制: 水温37℃±1℃ 是核心条件,水温偏低会导致崩解减慢,偏高则加快。必须使用校准过的温度计,并在测试过程中持续监控。
  2. 水位与吊篮位置: 确保烧杯中的水量能使吊篮运动时,其最低点(筛网)距杯底和最高点距水面的距离符合药典规定。位置不当会影响水力作用。
  3. 避免气泡干扰观察: 泡腾片产生的大量气泡可能会遮挡视线或使颗粒上浮聚集。需耐心、仔细地从不同角度观察判断,特别是片芯是否完全崩解成小颗粒。
  4. “崩解”与“溶解”的区别: 崩解时限检查的是药物物理结构破坏成细小颗粒通过筛网的能力,不要求药物完全溶解。泡腾片崩解后形成的溶液中可能含有碳酸盐、不溶性辅料等颗粒。
  5. 区分崩解不同阶段: 泡腾片崩解通常经历快速产气膨胀、裂解成大碎片、继而崩解成细小颗粒的过程。判定终点是所有颗粒通过筛网或无硬心残留
  6. 环境因素: 实验室环境温度、湿度虽非直接参数,但可能影响仪器状态和操作,建议在受控环境下进行。
  7. 仪器校准与维护: 崩解仪及其温控系统、计时器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8. 规范操作与记录: 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SOP)执行,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所有测试条件、观察现象、每片崩解时间及最终判定结果。记录应有操作者和复核者签名。
 

九、 总结

崩解时限测定是评价泡腾片内在质量的关键检验项目,直接关系到其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和便捷性。通过严格遵循药典通则和具体品种质量标准的规定,使用经过校准的仪器,在精确控制的条件下(特别是37℃水温)进行操作,并依据明确的崩解判定标准进行观察和结果判定,可以客观、准确地评估泡腾片在规定时间内崩解的能力,为产品质量控制提供重要依据。准确理解和执行该方法对于保证泡腾片产品质量的一致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