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生殖II段)

发布时间:2025-06-16 09:39:59 阅读量:5 作者:生物检测中心

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生殖毒性 II 段试验)

1. 定义与目的

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Embryo-Fetal Development Toxicity Study, EFDT),是药物安全性评价中生殖毒性研究的核心组成部分(通常称为 II 段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受试物在母体妊娠期暴露,特别是器官形成关键时期暴露,对胚胎和胎仔发育造成的潜在不良影响。

核心目的:

  • 识别胚胎致死性: 评估受试物是否导致胚胎吸收、流产或死胎发生率增加。
  • 检测致畸性: 识别受试物是否诱发胎仔结构畸形(外观、内脏、骨骼)。
  • 评价胎仔生长发育影响: 评估受试物是否干扰胎仔的生长(体重、身长)、发育成熟度(骨化程度)和功能发育。
  • 评估母体毒性及其关联: 观察受试物对孕鼠/兔的毒性反应(如体重变化、临床体征、死亡率),并分析母体毒性与发育毒性之间的关联性(是直接作用还是继发于母体毒性)。
  • 确定未观察到不良效应水平(NOAEL): 为风险评估和确定安全暴露水平提供关键数据。

2. 试验设计要点

  • 受试动物:
    • 首选两种哺乳动物:大鼠(常用SD或Wistar品系)和(常用新西兰白兔)。
    • 选择理由:
      • 大鼠:生育力强、妊娠期短、产仔数多、成本低且背景数据丰富。是核心物种。
      • 兔:对某些类别化合物(如沙利度胺、某些抗生素)更敏感;其胎盘结构与人更接近(卵黄囊胎盘);是重要的非啮齿类补充物种,尤其在评价生物制品时可能更相关。
      • 小鼠有时用作替代或补充,但非首选。
  • 动物数量与分组:
    • 每组需有足够孕鼠/兔以产生可靠的统计学数据(通常大鼠每组≥16-20只孕鼠,兔每组≥16-20只孕兔)。
    • 设置至少三个剂量组和一个溶媒/赋形剂对照组
    • 必要时增设阳性对照组(已知致畸物,如环磷酰胺、乙酰水杨酸等),用于验证试验系统的敏感性。
  • 给药时期:
    • 关键窗口期: 器官形成期
      • 大鼠: 通常为妊娠第6天至第17天(GD 6-GD 17)。大鼠主要器官形成在此阶段完成。
      • 兔: 通常为妊娠第6天至第18天(GD 6-GD 18)。兔的器官形成期稍长。
    • 此窗口期是胚胎对致畸原最敏感的时期。
  • 给药途径:
    • 应尽量模拟预期的临床给药途径(如口服、静脉注射、皮下注射、吸入、皮肤给药等)。
    • 若临床有多种途径,优先选择能产生最大暴露或最敏感反应的途径。
  • 剂量选择:
    • 高剂量: 目标是产生明显的母体毒性(如体重增长抑制、特定靶器官毒性、甚至少量死亡),但不能引起超过20%的母体死亡或导致流产率过高以致无法评价胎仔。通常基于前期毒性研究(如重复给药毒性、剂量范围探索试验)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
    • 中间剂量: 应能产生轻微的母体毒性或处于高、低剂量之间。
    • 低剂量: 预期为无毒性剂量(NOAEL),一般选择临床预期暴露量(AUC)的若干倍(如≥10倍)。理想情况下应高于预期的人体治疗暴露水平。
    • 对照组: 给予等体积的溶媒或赋形剂。

3. 试验实施与观察

  • 母体观察:
    • 每日临床观察: 至少两次(早晚),记录外观、行为、活动水平、有无分泌物、疼痛迹象等。
    • 体重: 交配前称重(分组基础),交配期间(确定GD 0),整个给药期(如GD 0, 6, 9, 12, 15, 17/18),剖杀前。计算体重增重。
    • 摄食量: 定期测量(通常每周1-2次)。
    • 详细记录: 毒性体征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以及死亡情况。
  • 终末检查:
    • 处死时间:
      • 大鼠: 妊娠末期,GD 20 或 GD 21(自然分娩前1天)。
      • 兔: GD 28 或 GD 29(自然分娩前1天)。
    • 母体剖检:
      • 处死后迅速解剖孕鼠/兔,检查卵巢和子宫。
      • 记录:
        • 黄体数: 每个卵巢上的黄体数量(代表排卵数)。
        • 着床数: 子宫内所有着床点的总和(包括活胎、吸收胎/死胎、早期或晚期死胎)。检查子宫是否有异常(如子宫腺吸收)。
        • 着床位置: 记录左右子宫角和位置分布。
        • 子宫重量: 称取带胎子宫重量(有时用于评估)。
    • 胎仔收集与检查:
      • 小心剥离子宫,取出每个胎仔及其胎盘。
      • 胎盘: 称重并观察大体异常(颜色、形状、大小)。
      • 胎仔:
        • 生死鉴别: 通过呼吸、对刺激的反应(如夹趾)判断是否为活胎。区分活胎、晚期死胎(已形成骨架,但未存活至检查时)、早期吸收胎(仅见着床点或肉色/深色组织块)
        • 称重: 逐一称量活胎体重。
        • 性别鉴定: 通过肛门-生殖器距离区分性别。
        • 外观畸形检查: 在良好光线下,仔细检查每个活胎全身表面有无形态结构异常(如头部畸形、眼耳异常、腭裂、四肢畸形、短尾卷尾、脐疝、水肿、出血点等)。
        • 内脏检查:
          • 方法1(Wilson切片法): 将部分活胎(通常一半或按预设方案)固定于Bouin液或其它适宜固定液后,用徒手切片法系统检查头部(颅腔、脑室)、胸腔(心、肺)、腹腔(肝、脾、肾、胃、肠、膀胱)和盆腔脏器。
          • 方法2(改良内脏显微解剖法): 新鲜胎仔在生理盐水中直接解剖检查内脏器官(需熟练技术)。此方法检查心脏效果较好。
        • 骨骼检查:
          • 将剩余的活胎(或固定后胎仔)进行骨骼染色。
          • 常用染色方法: 阿利新蓝(Alcian Blue)染软骨,茜素红S(Alizarin Red S)染骨质。
          • 检查内容: 颅骨(骨化中心数目及融合情况)、胸骨节(数目、融合、分叉)、肋骨(数目、形状、分叉、融合)、脊柱(椎体数目、形状、融合)、四肢骨(长骨长度、骨化程度、指/趾骨数目和形态)、骨盆等。记录骨化延迟或缺失、骨化中心增多、骨骼畸形等。

4. 数据分析与评价

  • 母体数据:
    • 死亡率、临床毒性体征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 体重数据(绝对体重、体重增重、校正体重增重)。
    • 摄食量。
    • 剖检结果(器官重量、大体病理)。
  • 生殖数据:
    • 交配成功率(交配雌鼠中怀孕的比例)。
    • 平均黄体数/母体。
    • 平均着床数/母体(总着床数/怀孕母体数)。
    • 着床前丢失率 (%): [(黄体数 - 着床数) / 黄体数] x 100
    • 着床后丢失率 (%): [(着床数 - 活胎数) / 着床数] x 100 (反映胚胎致死性)
    • 活胎率 (%): [活胎数 / 着床数] x 100
    • 死胎率 (%): [晚期死胎数 / 着床数] x 100
    • 吸收胎率 (%): [早期吸收胎数 / 着床数] x 100
    • 平均活胎数/母体。
  • 胎仔数据:
    • 活胎平均体重/性别/窝。
    • 活胎平均身长/性别/窝(可选,但推荐)。
    • 胎盘平均重量/窝。
    • 畸形发生率:
      • 外观畸形:按胎仔数和窝数统计发生率。
      • 内脏畸形:按检查胎仔数和窝数统计发生率。
      • 骨骼畸形:按检查胎仔数和窝数统计发生率。
      • 特别注意:
        • 区分畸形(永久性结构改变)、变异(种群内自然发生率较高的微小结构差异,无不良生物学意义)和发育延迟(如骨化延迟)。
        • 明确是单一畸形还是复合畸形/综合征。
        • 计算总畸形率(具有至少一种任何类型畸形的胎仔百分比)和特定畸形率
        • 窝分析至关重要: 统计分析应以“窝”为统计单位(如评价每窝受影响胎仔的比例或有无),避免将单个胎仔视为独立样本,因为同窝胎仔数据具有相关性。常用方法包括Fisher精确检验(小样本)、类别数据分析(如广义估计方程)。
  • 统计方法: 根据数据类型选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如t检验、ANOVA、Dunnett检验用于连续数据;卡方检验、Fisher精确检验、Mantel-Haenszel趋势检验用于离散数据)。
  • 结果解读与结论:
    • 因果关系判定: 判断观察到的效应(胚胎致死、畸形、生长迟缓)是否由受试物引起。需考虑:
      • 剂量-反应关系(核心依据)。
      • 与对照组及历史对照数据的比较。
      • 效应的严重程度和性质(是否罕见或特异性畸形)。
      • 母体毒性存在与否及其关联(效应是否仅在母体毒性剂量下出现?)
      • 生物学合理性。
    • 风险评估: 确定母体毒性和发育毒性的NOAEL(未观察到不良效应水平)和LOAEL(最低观察到不良效应水平)。评估发育毒性风险与临床拟用剂量的安全范围。
    • 结论: 明确受试物是否具有胚胎致死性、致畸性或胎儿毒性,并确定其安全剂量范围。

5. 试验意义与应用

  • 法规要求: 是药品、农药、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新原料(根据法规要求)等注册上市前必须提交的核心生殖毒性数据包之一(遵循ICH S5(R2/R3)、OECD 414等指南)。
  • 风险管理:
    • 为临床研究人群选择提供依据(育龄期妇女是否排除?)。
    • 为药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理毒理】等章节提供关键信息(如属于妊娠用药分类的哪一级别)。
    • 提示是否需要进一步的生殖发育研究(如围产期毒性试验)。
  • 机制探索提示: 发现的特定畸形类型可为深入研究发育毒性机制提供线索。

6. 优势与局限性

  • 优势: 直接评估器官形成期暴露对胚胎和胎仔发育的影响;是识别致畸物的标准方法;提供剂量-反应关系和NOAEL。
  • 局限性:
    • 结果外推到人存在不确定性(种属差异)。
    • 主要检测结构畸形,对功能缺陷(行为、神经、生殖、免疫等)评估有限(需结合Ⅲ段试验)。
    • 通常不评价对生育力的影响(Ⅰ段试验)或子代出生后的发育影响(Ⅲ段试验)。
    • 高剂量下的母体毒性可能干扰对发育毒性的直接解读。

7. 总结

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Ⅱ段)是生殖毒性评价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模拟妊娠关键时期(器官形成期)的暴露,系统评估受试物对胚胎存活、胎仔生长发育和结构完整性的潜在危害。其结果为评估受试物的发育毒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尤其是针对育龄人群)以及满足法规注册要求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科学依据。严谨的试验设计、规范的执行操作、细致的胎仔检查以及科学的统计分析是获得可靠结论的基础。

主要参考指南:

  • ICH Harmonised Guideline S5(R2) Detection of Toxicity to Reproduction for Medicinal Products & Toxicity to Male Fertility (1993, amended 2000).
  • ICH Draft Guideline S5(R3) on Reproductive Toxicology: Detection of Toxicity to Reproduction for Human Pharmaceuticals (Current Step 2 version, 2020 - 注意:最终版本可能整合至新框架ICH M3(R2)/S11)。
  • OECD Guideline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 No. 414: Prenatal Developmental Toxicity Study (2001).
  • US FDA Redbook 2000: IV.C.9.a. Guidelines for Reproduction Studies.

请注意,具体试验方案需根据受试物特性、法规要求(国家/地区)以及最新的科学认识和指南进行调整和优化。